大理州永平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時間:2021-11-04 15:22 來源:永平警方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永平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公安工作及隊伍建設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7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原則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

(一)永平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特巡勤務崗位16名(男性);

(二)永平縣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勤務崗位1名(男性);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7月至2003年7月出生)。

3.戶籍地為大理州或在永平縣常住1年以上州外戶籍人員。

4.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具有特別工作技能的,可適當放寬身體條件。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7.具備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8.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yè)生、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可適當放寬身高、視力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yè)生、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過治安拘留處罰的。

2.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輔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服刑期未滿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因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

8.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學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10.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和面試、政審、體能測試、筆試、體檢、決定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29日(工作日),每天8:30—12:00、14:00—17:00。

報名地點:永平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二樓)。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形式開展,不接受他人代報,應聘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真實填報《永平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可自行下載附件,打印后手寫填報,也可到就近派出所索要)。

報名材料:

1.填報好的《永平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非大理州戶籍報名人員還需提供居住證或居住證明;

3.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信用報告(自行到中國人民銀行受理點申請)

5.本人1寸證件照片4張;

6.符合適當放寬和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還須根據(jù)實際情況攜帶英烈家屬證明、配偶單位證明、退伍證、見義勇為證書、建檔立卡貧困戶明細表及專業(yè)資質技能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1套復印件。有汽車或者摩托車駕駛證的人員,一并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面試及政審

資格審查及面試: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和面試。

政審: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政審。

(三)測試

政審合格后,應聘人員根據(jù)通知提前到達指定地點(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和寫作能力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測試成績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計算。

(四)體檢

參照本通告招錄條件之基本條件第5項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通過《永平警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六)聘用

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公示情況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擬招聘人員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五、薪酬待遇及后續(xù)管理

試用期人員工資1800元/月,按規(guī)定配發(fā)制式服裝。試用期滿轉正定級后工資待遇總額為3000至4900元/月(包含勤務補助、績效考核、單位部分“五險”加意外傷害商業(yè)保險),配發(fā)制式服裝,按規(guī)定享受帶薪休假和工會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員實行警務化管理,相關管理、紀律、定級晉級按《大理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管理辦法(試行)》、《永平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及特巡、看護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六、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lián)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未能按時參加測試、體檢及其他通知事宜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永平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全程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嚴肅處理。

報名咨詢電話:0872—6520695、13577850027

聯(lián)系人:喻警官。

本公告由永平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永平縣公安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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