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公安局公開招聘高速公路勤務輔警的公告

時間:2023-04-12 14:48 來源:臨滄警方微信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臨滄市公安局公開招聘高速公路勤務輔警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擇優(yōu)”的原則,臨滄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速公路勤務輔警,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員數量

(一)招聘名額:10名(限男性),主要從事高速公路執(zhí)勤執(zhí)法輔助工作。

(二)招聘崗位:

1、臨(翔)邦(東)高速公路勤務輔警2名,大隊隊部位于臨翔區(qū)。

2、臨(翔)鳳(慶)高速公路勤務輔警2名,大隊隊部位于云縣。

3、臨(翔)清(水河)高速公路勤務輔警2名,大隊隊部位于鎮(zhèn)康縣。

4、臨(翔)雙(江)高速公路勤務輔警4名,大隊隊部位于臨翔區(qū)。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3、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4月16日至2005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明顯紋身;

5、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8、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警察類和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2、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3、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yōu)先聘用;

4、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錄高速交巡警大隊隊部所在地戶籍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zhí)行人;

6、曾在臨滄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工作后辭職的;

7、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8、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0、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其他說明

以上公開招聘的崗位,簽訂聘用合同后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1年。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通過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應聘者報名前仔細閱讀《臨滄市公安局公開招聘高速公路勤務輔警的公告》,到報名點填寫《臨滄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輔警報名登記表》并認真核對個人報考信息。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退伍軍人攜帶退伍證)、近期免冠正規(guī)照4張。

3、報名地點:臨翔區(qū)世紀路169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五樓政治處辦公室),報名咨詢電話:0883-2162108。

(二)資格審查(4月下旬)

接受報名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筆試(4月下旬)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

考試內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相關知識及時事政治(紙質試卷),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時事政治。

(四)面試(5月上旬)

根據考試成績,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重點了解報考人員的個人情況、報考動機、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

(五)政審(5月中旬)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政審人員。政審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政審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六)體能測試(5月中旬)

政審合格人員參加體能測試,測試項目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測試成績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計算。

(七)體檢(5月下旬)

在政審合格的考生中,根據各崗位的面試成績,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等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特殊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5月下旬)

體檢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聘用,對公示期內群眾反映存在問題的人員,待問題核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6月上旬)

公示期滿后,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進行聘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試用期1個月)。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一)扣除“五險一金”后,每人每月實發(fā)工資約3500元,統一配發(fā)制式服裝,配備必要的執(zhí)勤執(zhí)法警用裝備。

(二)工齡工資按參加本單位工作年限逐年增加。

(三)聘用人員由臨滄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管理、使用。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若出現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臨滄市公安局機關紀委全程參與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監(jiān)督電話:0883-2852216)。

本公告由臨滄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83-2162108

臨滄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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