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公安機關2018年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公告

時間:2018-07-06 17:34 來源:西雙版納州公安局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根據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邊境治安管控專職輔警(以下簡稱邊境專職輔警)1301人。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邊境專職輔警1301人(男1201人、女100人),其中,分配到景洪市工作400人、勐?h工作330人、勐臘縣工作571人。邊境專職輔警主要協(xié)助從事邊境地區(qū)治安管控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用工方式

由公安機關與報考人員簽訂合同,合同期限初次為3年,試用期6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續(xù)簽、變更或終止聘用合同。

三、工資待遇

工資和“五險”的總額為每月3700元。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2.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3.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78年7月10日至2000年7月10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無色盲、無口吃、無紋身;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本地世居少數(shù)民族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3.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

4.在同等條件下,學歷高者優(yōu)先聘用;

5.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因公犧牲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6.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從事過保安員工作人員和基層民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按規(guī)定不能聘用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現(xiàn)役軍人;

10.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11.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12.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報名

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時間

2018年7月5日至10日(8:00—12:00,14:30—18:00)。

(二)地點

1.景洪市人才服務中心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

2.勐?h勞動就業(yè)服務中心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

3.勐臘縣人才服務中心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

4.全州各鄉(xiāng)鎮(zhèn)派出所、邊防派出所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及咨詢點

報名時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軍人攜帶退伍證以及所具有的相關資質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張)、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4張、《西雙版納州公安機關2018年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表》(一式兩份)到報名點報名。報名表到報名點領取或登錄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務網(xsbn.gov.cn)自行下載。

六、資格審核

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驗。

七、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7月11日至13日(8:00—12:00,14:30—18:00)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報名及咨詢點領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領。

八、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原則上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測評項目為“4×10米往返跑”、縱跳摸高、800米跑(女子)、1000米跑(男子)。體能測評合格者方能進入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九、面試

體能測評合格者進入面試,重點了解報考人員的個人情況、報考動機、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體檢和考察

按照面試成績排名和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費由報考人員承擔。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時,只在初次出現(xiàn)的階段進行一次遞補。體檢和考察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政務網(xsbn.gov.cn)、西雙版納人力資源市場網(xsbnhr.com)公示5天。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所反映問題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

公示期間因出現(xiàn)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依次遞補一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二)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和簽訂聘用合同。

十二、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報考人員須確保通訊暢通,以便與其聯(lián)系;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聯(lián)系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三)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州紀委駐州公安局紀檢組全程監(jiān)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對違規(guī)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lián)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西雙版納州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后續(xù)補充。

 

咨詢電話:0691-2168033(景洪市公安局)

0691-5173638(勐?h公安局)

0691-8873716(勐臘縣公安局)

  報名表.xls

 

西雙版納州公安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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