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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經偵摧毀一個走私成品油犯罪團伙,涉案價值7600余萬元
時間:2021-09-23 14:34 來源:未知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被告人,是否對庭審判決有異議?”
被移送起訴的38人沉默地搖頭
滿臉懊悔……
2021年9月3日
云南省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對保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移送的
走私成品柴油犯罪團伙案
進行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
2020年末,保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發(fā)現(xiàn)并成功偵破一起長期活動在邊境地區(qū)進行走私成品油犯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40人,移送起訴38人,扣押車輛2輛,凍結賬戶20個,涉案金額7600余萬元,追繳違法所得870余萬元。
該案涉及保山、德宏、大理、怒江、臨滄等5個州(市)、11個縣(市、區(qū)),涉及工地、攪拌站、沙石場等30余處,民警緊盯線索,順藤摸瓜、抽絲剝繭,付出大量艱苦努力,完成了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逐一開展梳理排查后發(fā)現(xiàn):以趙某為首的走私團伙,自籌資金、準備油罐車,招募成員,大肆從境外走私成品柴油在境內多個工地、攪拌站、沙石場進行銷售。
趙某與李某相識后,與李某合伙走私柴油,由李某出資墊付油款并提供油罐車6輛,趙某負責聯(lián)系客戶和收取銷售油款,二人先后走私0#柴油11515.15噸。
在辨認現(xiàn)場過程中,因涉及團伙成員較多,辨認地點較分散,保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共組織10名警力,分3個工作組,歷時12天,日行千里,赴300余處地點進行現(xiàn)場指認,并制作辨認筆錄、照片等300余份……
目前,主要團伙成員趙某、李某已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相應罰金,其余人員分別被依法判處1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走私成品油嚴重擾亂了國內正常的成品油流通秩序,沖擊國內市場經濟秩序。同時,走私成品油硫含量超標,油品質量不合格,對環(huán)境造成嚴重污染,長期使用會對設備造成腐蝕等嚴重損害。此外,絕大多數(shù)成品油非法經營場所私設的加油油罐等設備陳舊老化,安全管理不到位,嚴重威脅周圍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沒有購買就沒有販賣。
打擊整治走私成品油
需要各方齊抓共管
群眾廣泛參與
請到正規(guī)加油站加油
如發(fā)現(xiàn)私自販賣成品油的線索
請通過110報警電話
向當?shù)毓膊块T舉報
編 輯:王 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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