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普法學法(四)------招標投標基本流程

時間:2021-08-20 16:20 來源:未知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玉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

招標投標管理普法學法(四)

------招標投標基本流程

  

1、招標人準備工作
(1)項目立項
按照國家招投標法規(guī)定,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報發(fā)改部門審批、核準。招投標監(jiān)管部門按照發(fā)改部門立項審批方式進行招標監(jiān)管。
(2)項目報建
招標人向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報建。報件資料包括項目報件表、立項文件、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新建項目)、房屋所有權證(裝修改造項目)掃描件。
(3)建設單位招標資格
(3.1)招標人已經(jīng)依法成立;
(3.2)初步設計及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xù)的,已經(jīng)批準;
(3.3)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核準手續(xù)的,已經(jīng)核準。
(3.4)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jīng)落實;
(3.5)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2、編制招標文件
(1)編制招標文件
(1.1)招標文件內(nèi)容包括:招標公告、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準及要求、投標文件格式等主要內(nèi)容。
(1.2)編制招標文件注意事項:明確文件編號、項目名稱及性質;投標人資格要求;發(fā)售文件時間;提交投標文件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招標文件應明確投標文件遞交時間、地點。
(1.3)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①就同一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
②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③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qū)域或者特定行業(yè)的業(yè)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④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⑤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chǎn)地或者供應商;
⑥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定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組織形式;
⑦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2)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內(nèi)容包括: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
權委托書、投標保證金、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施工組織設計、項
目管理機構、其他材料、資格審查資料。
(2.1)投標的語言;
(2.2)投標文件的構成;
(2.3)投標文件的裝訂;
(2.4)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2.5)投標報價;
3、投標有效期
招標文件應當根據(jù)項目的情況明確投標有效期。如遇特殊情況,即開標后由于種種原因無法定標,招標人必須在原投標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標人延長有效期。這種要求與答復必須是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投標人可拒絕執(zhí)行,其保證金不會被沒收。
4.投標文件的密封遞交
(1)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和遞交。投標人要根據(jù)招標文件要求,將所有的文件包括“價格文件”、“技術和服務文件”“商務和資質證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時根據(jù)需要也會分別單獨密封自行遞交,這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但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2)投標人應保證密封完好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開標前對文件密封情況進行檢查。
5.廢標
屬以下情形者作廢標處理:
(1)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已超過規(guī)定投標截止時間(公平、公正性);
(2)投標文件未按要求裝訂、密封 ;
(3)未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權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 ;
(4)未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金額不足,投標保證金形式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保證金、匯出行與投標人開戶行不一致的;
(5)投標有效期不足的;
(6)資格證明文件不全的;
(7)超出經(jīng)營范圍投標的;
(8)投標貨物不是投標人自己生產(chǎn)的且未提供制造廠家的授權和證明文件的;
(9)采用聯(lián)合投標時,未提供聯(lián)合體各方的責任義務證明文件的;
(10)不滿足技術規(guī)格中主要參數(shù)和超出偏差范圍的發(fā)布招標公告的等。
6、發(fā)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
(1)出售招標文件
向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材料。自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資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為五個工作日。招標人應當給予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不得少于二十日,為了保險,自招標文件發(fā)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為二十五日。
(2)開標前工程項目現(xiàn)場勘察和標前會議
(2.1)踏勘組織各投標單位現(xiàn)場踏勘,不得單獨或分別組織一個投標人進行現(xiàn)場踏勘。
(2.2)標前會議所有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以及在現(xiàn)場踏勘的過程中存在的疑問在標前會議中進行答疑過程。
(2.3)補遺招標人對以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解答的內(nèi)容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
7、接收投標文件
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包括保險、保函),保證投標文件的密封性。
8、抽取評標專家
在開標前兩個小時內(nèi),在相應專業(yè)專家?guī)祀S機抽取評標專家,招標人也可派出代表(具有中級以上相應的專業(yè)職稱,領導干部不得參與評標)參與評標,但必須符合評標委員會的組建要求。
9、開標
(1)時間、地點
時間為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時間,地點為玉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參會人員簽到
招標人、投標人、公證處、監(jiān)督單位等與會人員簽到。
(3)投標文件密封性檢查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 。
(4)開標過程記錄,并存檔備查。
10、投標文件評審
(1)評標委員會組建
評標委員會由專家和招標人代表組成,專家在開標前由招標人在專家?guī)斐槿。覍<倚畔⑿璞C。對其專家?ldquo;回避原則”。
(2)評標準備
(2.1)工作人員及評委準備 工作人員向評委發(fā)放招標文件和評標有關表格,評委熟悉招標項目概況、招標文件主要內(nèi)容和評標辦法及標準等內(nèi)容并明確招標目的、項目范圍和性質以及招標文件中的主要技術要求、標準和商務條款等。
(2.2)根據(jù)招標文件對投標文件做系統(tǒng)的評審和比較。
(3)初步評審
(3.1)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鑒定
(3.2)投標文件的有效性
(3.3)投標文件的完整性
(3.4)與招標文件的一致性
(3.5)對投標文件的質疑,以書面方式要求投標人給予解釋、澄清。
(3.6)廢標的有關情況需與招標文件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符合。
(4)詳細評審
(4.1)評標輔助工作人員協(xié)助做好評委對各投標書評標得分的計算、復核、匯總工作。
(4.2)評審程序
①技術評估 主要內(nèi)容有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進度計劃的可靠性、施工質量的保證、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供應的技能符合設計技術要求、對于投標文件中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的建議方案做出技術評審 。
②商務評估 主要內(nèi)容有審查全部報價數(shù)據(jù)計算的正確性、分析報價數(shù)據(jù)的合理性、對建議方案的商務評估。
③投標文件的澄清 評標委員會可以約見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予以澄清,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問題,要求投標人回答,隨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投標人以書面形式正式答復,澄清和確認的問題必須由授權代表正式簽字,并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5)評標報告
(5.1)報告內(nèi)容主要有基本情況和數(shù)據(jù)表、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開標記錄、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廢標情況說明、評標標準、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評分比較一覽表、經(jīng)評審的投標人排序以及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等。
(5.2)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
(5.3)提交書面評標報告,評標委員會解散。
(6)舉薦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3人,并標明排序。
11、定標
對評標結果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三個工作日。
12、發(fā)出中標通知書、簽訂施工合同
(1)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2)簽約
招標人與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30個工作日之內(nèi)簽訂合同,并交履約擔保。
13、退還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nèi),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

注:以上招投標備案管理工作一律在“云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上完成,但招投標項目資料歸檔需提交紙質及光盤資料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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