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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fā)昭通市林業(yè)和草原局負責人出庭應訴辦法的通知
時間:2021-08-16 09:56 來源: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關于印發(fā)昭通市林業(yè)和草原局負責人出庭應訴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林業(yè)和草原局,珍稀魚類、烏蒙山管護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昭通市林業(yè)和草原局負責人出庭應訴辦法》經昭通市林業(yè)和草原局2021年第1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fā)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附件:昭通市林業(yè)和草原局負責人出庭應訴辦法
昭通市林業(yè)和草原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昭通市林業(yè)和草原局負責人出庭應訴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guī)范市林草局負責人出庭應訴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20〕3號)、《云南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行政審判工作的決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通知》(云政辦發(fā)〔2021〕14號)等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出庭應訴,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市林草局作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行政訴訟案件中,市林草局負責人出庭參加訴訟活動的情形。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市林草局負責人是指下列人員:
。ㄒ唬┬姓氊撠熑;
。ǘ┬姓甭氊撠熑;
。ㄈ﹨⑴c分管被訴行政行為實施工作的副職級別的負責人;
。ㄋ模┢渌麉⑴c分管的負責人。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林草局負責人應當出庭參加訴訟活動:
。ㄒ唬┥婕笆称匪幤钒踩⑸鷳B(tài)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公共衛(wèi)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案件中,市林草局作出相應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
。ǘ┥婕巴恋卣魇铡⒁泼癜徇w等社會關注度高或者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案件中,市林草局作出相應具體行政行為的案件;
。ㄈ┥婕笆辛植菥值男姓嬖V訟案件;
。ㄋ模┦辛植菥謱瘛⒎ㄈ嘶蛘咂渌M織重大人身、財產權益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的行政案件;
。ㄎ澹┤嗣穹ㄔ簳娼ㄗh市林草局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
。┦辛植菥重撠熑顺鐾V有利于化解行政爭議的行政案件。
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行政訴訟案件,由市林草局委托局屬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或者律師按規(guī)定出庭參加訴訟。
第五條 市林草局行政正職負責人是本單位出庭應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充分發(fā)揮“關鍵少數”的引領示范作用,帶頭出庭參加重要訴訟活動。
第六條 市林草局負責人出庭應訴時,按規(guī)定向法院提交加蓋市林草局印章的行政職務證明材料。
第七條 對于同一審級需要多次開庭的同一案件,市林草局負責人到庭參加一次庭審的,即視為已經履行出庭應訴義務,但人民法院通知市林草局負責人再次出庭的除外。
第八條 市林草局負責人確因重要政務活動、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務、出國出境、生病住院或者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正當理由導致不能出庭的,可以委托相應工作人員和律師出庭。
委托相應工作人員出庭時,按規(guī)定向法院提交加蓋市林草局印章或者經市林草局主要負責人簽字委托的情況說明。
委托律師出庭時,按規(guī)定向法院提交加蓋市林草局印章的授權委托書。
第九條 市林草局負責人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應當提交加蓋市林草局印章或者由主要負責人簽字認可的相關證明材料 供人民法院審查。
第十條 市林草局負責人出庭應訴時,由辦公室負責本機關行政應訴的組織、協(xié)調和指導工作,相關科室和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出庭應訴相關工作。
屬于重大、復雜的案件要制定出庭應訴預案。
屬于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案件要制定調解預案。
第十一條 市林草局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案件,應組織相關人員到庭旁聽。
出庭應訴和參加旁聽應當遵守司法程序和法庭紀律。
第十二條 對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和調解書,應當按規(guī)定組織履行。
對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應當認真研究辦理、及時反饋。
第十三條 市林草局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的相關情況,及時按規(guī)定報市司法局。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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