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富源法官:巡回法庭進鄉(xiāng)村

時間:2021-08-12 10:37 來源:未知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大海,村上咋來了那么多人,路邊咋還停著幾輛警車?”


“二大爺,聽說是法官到我們這里審判我昆叔去年開荒種地的事情。”


“咋開個山種個地還要被審判了?”


“先過去看看是咋回事嘛。”

咚,“富源縣人民法院受理的張某昆非法占用農(nóng)用地一案,現(xiàn)在開庭。”

 

——這是富源法院為了更好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將案件審理與群眾普法相結(jié)合,通過巡回審判的方式把法庭“搬”到村里,為廣大群眾上一堂公開的“法治課”,能有效的增加司法透明度,進一步增強群眾對法院審判工作的了解與支持。

張某昆是富源縣某村莊的居民,2020年9月份,在未經(jīng)林業(yè)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情況下,開挖林地種植農(nóng)作物。經(jīng)鑒定,其占用的林地面積達13畝,該林地為防護林。后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傳喚,張某昆到案后主動陳述了犯罪事實,在審查起訴階段自愿認(rèn)罪認(rèn)罰,并簽字具結(jié)。案件受理后,富源法院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chǔ)上,考慮到此類案件的特殊教育意義,決定采取巡回審判,就地宣判的審理方式,讓法官走進大山,進行現(xiàn)場審判,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8月9日下午,審判人員冒著酷熱,在村委會的院子里支起法庭開庭,不少村民到現(xiàn)場旁聽了庭審。

本案因案情簡單,被告人認(rèn)罪認(rèn)罰,富源法院當(dāng)庭對被告人作出了適用緩刑的有罪判決。

庭后,群眾對富源法院的巡回審判方式贊口不絕,認(rèn)為這樣不僅拉近了與群眾的距離,還給大家上了一堂普法宣傳課。有不少群眾就宅基地糾紛、民間借貸、婚姻關(guān)系等問題進行了法律咨詢,法官、檢察官及工作人員都一一為他們答疑釋惑。

通過巡回審判的方式,不僅方便了群眾,延展了司法服務(wù),還能讓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度、教育整頓的新成效,以及法院隊伍的新變化。


“哦,原來他挖掉的那些屬于林地,是歸國家、集體管理的,不可以隨便改變用途的呀!”


“就是嘛二大爺,我們過來聽聽是對的,至少了解了這樣是犯法的,所以以后做事情我們還是要多想想,多問問,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作者|羅  靖

來源|富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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