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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滄市臨翔區(qū)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臨翔區(qū)2021年主要河流、水電站實行防汛責任制的通告
時間:2021-06-30 10:59 來源: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臨滄市臨翔區(qū)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臨翔區(qū)2021年主要河流、水電站實行防汛責任制的通告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qū)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社會跨越發(fā)展,責任重大。為切實加強防汛抗洪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落實防汛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關于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tǒng)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臨翔區(qū)主要河流、水電站責任人名單予以通告(詳見附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883—2122555,(傳真2122555)。
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防汛職責要求,逐級落實重點防洪工程的各項防汛責任制,加強監(jiān)督檢查,接受社會監(jiān)督。各級防汛工作責任人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擔負起防汛保安全的重任,扎實有效地抓緊做好汛前的各項準備和防汛指揮調度工作,防患于未然,力求使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要嚴明防汛工作紀律,嚴格實行防汛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因脫離崗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造成嚴重損失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若行政責任人變動,不再另行發(fā)文,自行遞補。
附件1.臨翔區(qū)2021年南汀河臨翔區(qū)段防汛責任人.docx
2.臨翔區(qū)2021年主要河流防汛責任人名單.docx
3.臨翔區(qū)2021年鄉(xiāng)級山洪災害防御監(jiān)測預警行政責任人名單.docx
臨滄市臨翔區(qū)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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